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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县物价工作亮点


   更新日期:2008-08-07    浏览次数:
 

  金阳县物价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直属的价格行政主管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主管全县价格工作和价格行政执法。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收费标准核定工作,并对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进行调控和管理。
近年来,金阳县物价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物价局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物价工作全局,强化价费管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认证工作。通过努力,在工作中取得了些成绩和亮点,现简要概括于下:
一、05年至07年连续三年获得全州物价工作目标管理一等奖、价格监督检查先进单位、价格监测二等奖等奖项;在07年全州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比中,我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获单项奖。
二、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在06年获全省价格认证先进单位称号;在08年1月通过全省价格认证规范化达标验收。
三、2008年2月根据国家发改委第58号令、《四川省物价局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意见》,对列入省物价局2008年第1号公告调价备案的的两家经营户佳家超市、城关粮站门市开展调价备案工作。
四、我县自2006年4月开始征收重要工业品及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通过积极宣传、协调,在征收部门的努力下,至2008年6月底,全县累积征收价调基金75万元。
五、我局积极开展价格调研工作,做到务实务虚两相宜。累积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物价论文4篇:《围绕新农村建设 加强涉农价格管理》(《四川物价》2006年第11期)、《舞动价格杠杆 促进农特产品的发展》(《四川物价》2007年第5期)、《新时期物价工作“四戒”》(四川物价》2008年第1期)、《多管齐下 应对肉价上涨》(《四川物价》2008年第3期)。
六、我县2002年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2006年在金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www.jydp.gov.cn的“物价管理”上开通“12358”网上举报,已在网上接件并回复3件次。


金阳县物价局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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