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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指定比选公告发布媒体的通知


   更新日期:2006-05-18    浏览次数: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了规范比选公告发布行为,保证比选申请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比选信息,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指定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为发布必须比选项目的比选公告的媒体,同时该媒体公开在电子数据交换网络上代为接受申请人自愿报名。

     比选公告应当载明比选人的名称和地址,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申请人的资质等级、强制标准等报名条件以及报名办法等事项。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具体项目比选公告的发布应按照我委印发的《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文件(规范文本)》执行。

     必须比选项目的比选公告,必须在省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公共媒体上发布。不在指定媒体发布比选公告的,或不按强制性规范发布比选公告的,按《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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