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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 《金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县机构编制办公室初审,县机设领导小组审核,县委、政府审定,现予批准印发执行。 特此通知
附:金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金阳县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金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金阳县委、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金委发[2005]39号),发展计划局更名为发展和改革局(挂物价局牌子),金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是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经济体制改革和物价行政管理的综合经济部门。
一、主要职能 (一)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向县人大作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 (二)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县域经济运行状况的监测、预测、预警;负责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监测、预测、预警;组织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并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和拟订各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 (三)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性问题及对策,指导全县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配套措施。参与专项经济体制改革配套措施的制定。 (四)规划全县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能源、通讯战略规划及项目核准和转报工作;负责权限以内基本建设项目、社盒事业发展项目、农业项目的核准、备案或转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建议,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和转报;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负责组织对全县建设项目的稽察管理工作。 (五)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县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参与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六)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民经济动员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编制人力资源开发总体发展规划。 (七)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全县招标投标配套规定。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各项行政许可职能。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和省、州、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州颁布的有关价格和收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控物价总水平,负责价格监测和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颁发和年检《收费许可证》。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5个股室和1个挂牌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会议组织、文电管理、秘书事务、要情信息、工作督办、小车管理、信访接待、提案和议案办理、机要和档案、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组织、起草报告、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和会议材料及业务文件的审核把关。负责机关年度工作总结、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局的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构编制、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负责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以及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综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种信息、资料,进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及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工业、能源、交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重点行业发展的专项规划。提出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和协调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移民建镇计划,参与编制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环境整治和水资源平衡规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负责编制研究提出全县第三产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第三产业发展规划,预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层趋势,提出第三产业及主要行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组织制订全县第三产业发展指导目标。负责全县项目储备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投资管理股(挂以工代赈办公室牌子) 研究全县有关投资的宏观政策,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监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权限,审批和申报基本建设项目;安排财政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负责编制、申报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争取国家投资;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调度和协调;会同有关股室及重点建设项目单位作好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评估等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国家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转发上级发展和改革部门或以发展和改革部门为主下达的有关文件,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参与全县扶贫开发、减灾抗灾工作。 负责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和协调;负责县以工代赈计划的衔接、综合平衡、安排下达;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对以工代赈项目前期工作的转报、审批和对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管理;建立以工代赈项目库;承办州以工代赈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经济体制改革股 负责编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工作,参与研究制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关政策与规定;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重大问题,参与有关体制改革方案的制订;研究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调控手段和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有关规定、措施。研究对外开放和区域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有关问题,参与拟订对外开放措施;研究、指导县级综合改革和小城镇的改革与发展工作。 (五)政策法规稽察股 负责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参与国家、省、州有关经济政策和法规在我县的实施和协调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对国家和省、州、县出资的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供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计划,对全县稽察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六)物价局 l、价格综合股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会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办理提案、信访、档案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垄断经营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会同财政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年度审验制度。负责全县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以及全县重要的农副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房地产的价格、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工作;进行市场价柏的预测、预警。 2、价格认证股 负责对全县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办案标能物进行价格鉴证。负责面向社会为生产经营者、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关于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和为部门、行业或企业的调定价工作提供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咨询;为政府价榷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服务。负责对价格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工作;指导价格咨询,服务等价格事务工作;负责制定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目录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办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编制价格改革、价格形势分析及开展价格理论研究;组织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度;制定全县商品价格能调定价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推行明码标价制度;组织指导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负责受理和组织、指导全县价格行政复议和价格行政诉讼。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工勤人员2名,事业编制12名。 领导职数: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县发展和改革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物价局局长),纪检机构领导职数按县委有关规定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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