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发改局办公室统一接收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当即办理登记并签署拟办意见,交申请人到承办处室申报。特殊情况下,为方便申请人,承办处室可先接收申请并及时到局办公室补办登记、签署拟办意见。承办处室为该事项的首问责任处室。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期限从局办公室签署拟办意见之日算起。
县发改局办公室,电话:8733121